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关于招聘2名就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是为重师学子提供优质就业资讯、就业指导、生涯规划等相关就业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精准校园招聘服务,为学校就业服务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精确管理服务的平台。因工作需要,招生就业处指导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2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科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不含2026届毕业生);
(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
(三)良好的品行,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综合素质及能力;
(四)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与人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热爱就业工作,有相关的就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相关工作,负责就业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及电子表格处理,保障数据精准规范。
(二)参与就业服务平台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发挥计算机网络管理相关技能。
(三)协助撰写就业工作相关文稿,做好部门内部沟通协调及对外服务对接。
(四)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料审核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待遇与聘用管理
(一)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二)执行学校劳务派遣人员待遇;
(三)户口、档案由聘用人员自行解决。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于2025年12月25日17:00前填报《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管理人员应聘表》,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版发送370122715@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二)招生就业处初审
部门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名单。
(三)面试考核
对符合参加面试条件的人员,部门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面试当日需查验应聘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
(四)签订合同
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人员(体检费用自理),部门上报学校,经学校同意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6536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