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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020年02月22日 11:09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校已确定2020学年春季开学延期。根据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举办各类校园现场招聘活动。在疫情解除之前,学校将暂停一切校内现场招聘活动,关闭现场招聘会预约通道,不再接受用人单位进校宣讲和招聘。原定于4月10日举行的“拼搏我在,职待你来”春季大型双选会将调整为网络线上双选会(具体事宜详见“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平台”首页公告)。

二、加大网络招聘力度。招生就业处将充分利用“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平台”,发布针对我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并有针对性地主动筛选、汇总和发布其它主流渠道的就业信息。各学院也要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一是要利用自身资源,邀请相关行业单位、友好单位积极提供岗位需求,发布招聘信息(具体发布方式见“给毕业生用人单位的一封信”),二是要通过各类网络系统、微信群、班级QQ群等多渠道精准发布招聘信息,确保每一名毕业生能够及时掌握岗位需求。

三、调整手续办理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对有紧急需求的毕业生,招生就业处将通过线上电子函件和线下邮件寄送的方式帮助毕业生完成签约手续和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办理,具体如下:

(一)签约手续办理

1.毕业生按要求完成各类签约材料的准备,包括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签约材料用人单位方盖章;

2.毕业生将相关材料寄送给辅导员,由辅导员完成网上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和学院盖章程序;

3.辅导员联系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完成学校审核与盖章程序;

4.辅导员通过快递将签约材料寄给毕业生。

(二)相关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办理

1.毕业生根据需要完成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准备,并将材料的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给辅导员;

2.辅导员对毕业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材料发送至招生就业处指定邮箱,并联系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

3.招生就业处打印相关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重新生成电子版,发送给辅导员,由辅导员转发给毕业生;

4.材料原件后续通过邮寄等方式发送。

四、自觉遵守现场办理相关规定

现场办理时间以学校通知教职员工返校工作时间为准。辅导员到现场办理相关手续时,请提前拨打电话咨询,合理安排时间,准备齐全相关资料,缩短业务办理时间,保证即办即走。办理相关业务时,请务必佩戴防护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实名登记,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建议在家休养至身体康复后,再来办理相关业务。

五、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

受疫情防控影响,相关行业和企业的招聘活动受到制约,甚至会波及今年整体就业形势。各学院要积极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引导与指导,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引导毕业生理性认识疫情及防控措施,合理规划职业生涯和就业日程,进一步调整就业期望,以更加积极和主动的心态求职就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力  黄泓嘉

联系电话:15902359949  13883470506

邮箱:20130800@cqnu.edu.cn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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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电 话:023-65911111(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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